7.7.1. 舊約聖經的見證
§ 1. 舊約聖經的見證
救贖教義是聖經中獨有的教義。因此,救贖主的位格與工作乃是聖經作者們偉大的主題。從祂所要成就之工作的性質來看,祂必須同時是神又是人。祂必須與那些祂來要救贖的人共享同一本性;並且必須擁有制伏一切邪惡的能力,以及賦予祂的順服與受苦以價值的高貴尊榮。因此,從這部神聖著作的起頭到末了,從《創世記》到《啟示錄》,一位神人救贖主被高舉為滅亡的人類子孫所當敬拜、愛戴與信靠的對象。若要呈現聖經中關於此教義之真理的證據,即便僅是十分之一,也是絕對不可能的。這教義對聖經而言,正如靈魂對身體一般——它是聖經活潑且無處不在的原則;若沒有它,聖經不過是一套冰冷、無生命的歷史與道德規範。因此,向基督徒證明他們救贖主的神性,似乎是一項多餘的工作。這就像是要證明太陽是它所處系統的光與熱的源頭一樣。然而,既然有一些自稱是基督徒的人否認此教義,正如過去與現在都有人將太陽僅僅視為地球的衛星一般,我們仍有必要呈現證明此偉大真理的部分證據,並隨時準備好用以抵擋那些反對者。
- 原福音(The Protevangelium)
在我們始祖墮落後,隨即宣告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此應許與預言的含義,必須由後續的啟示來決定。當在聖經本身的光照下解釋時,顯而易見,「女人的後裔」是指救贖主,而「傷蛇的頭」是指祂對黑暗權勢的最終勝利。在這段被稱為「原福音」的經文中,我們看到了這位偉大拯救者的人性與神性之啟示的曙光。作為女人的後裔,祂的人性被明確地斷言;而祂所要成就的勝利性質——即對撒但的征服——證明了祂必是一位神聖的位格。在善與惡、光明國度與黑暗國度、基督與彼列(Belial)、神與撒但之間這場偉大的衝突中,那位能戰勝撒但者,必然且只能是神。因此,在聖經最早的書卷,甚至在《創世記》中,我們就已有了關於兩大真理的清晰暗示:第一,神格中有位格的複數性;第二,其中一位位格特別參與了人類的救贖,參與了對他們的引導、治理、教導,以及最終將他們從墮落的一切邪惡中拯救出來。在創造人類的記載中所使用的語言:「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除了三一神論所提供的解釋外,不接受任何令人滿意的解釋。
- 耶和華與耶和華的使者
關於此偉大真理的這項首要且根本的啟示,是聖經後續所有啟示的基礎。既然神格中不止一位位格,我們立刻發現了作為使者、中保的「耶和華」,與作為差遣者的「耶和華」之間的區別;這是在聖經中貫穿始終、且日益清晰的,關於聖父與聖子作為同等、同永恆之位格的區別。這並非對舊約聖經任意或未經授權的解釋。在《路加福音》24章27節中,論到我們的主,說祂「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因此,摩西確實為基督作了見證;我們在解釋舊約中那些闡明這位偉大拯救者之位格與工作的經文時,將其視為指向基督,是有確鑿根據的。
那位被應許給亞當作為「女人的後裔」者,隨後被宣告將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我們從使徒的直接斷言(《加拉太書》3:16)以及應許的應驗中得知,這並非指祂的後裔總體,而是指基督個人。並非透過作為民族的亞伯拉罕子孫,而是透過基督,地上的萬國才得福。而所提到的福分,即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正如使徒所說,已經臨到我們,就是救贖的應許。因此,亞伯拉罕看見了基督的日子就歡喜,正如我們的主所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這證明了那位被預言為女人的後裔與亞伯拉罕的後裔,即那位將成就救贖者,必是神又是人。祂若不是人,就不能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祂若不是神,就不能成為人類的救贖主。
因此,我們在整部舊約中發現,不斷提到一位在位格上與耶和華有別,但卻被賦予耶和華之稱號、屬性與作為的位格。這位位格被稱為: אֱלהיִם(神)、יְהוָה(耶和華)、אֲלנָי(主)、מַלְאַךְ יְהוָה(耶和華的使者)、מַלְאַךְ אֱלֹהִים(神的使者)。
祂宣稱擁有神聖的權柄,行使神聖的特權,並接受神聖的敬拜。如果這只是偶然事件,如果在一兩次實例中使者僅是以差遣者的名義發言,我們或許可以假設這位被如此稱呼的位格只是一位普通的使者或神的僕人。但當這是聖經中普遍的表述時;當我們發現這些稱號並非不加區別地先用於這一位使者,又用於那一位使者,而是用於某一位特定的使者;當這位被如此稱呼的位格也被稱為神的兒子、全能的神;當歸於祂的作為在其他地方被歸於神自己;且當在新約中,這位在舊約時代引導祂百姓的顯現之耶和華,被宣告為神的兒子,即那「道」(λ ό γος),也就是成了肉身的那一位時,我們便可確定,在聖經早期的書卷中,我們所理解的「耶和華的使者」乃是一位與聖父有別的神聖位格。
A. 《創世記》
因此,早在《創世記》16章7節,耶和華的使者向夏甲顯現,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而據記載,夏甲「稱那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你是看顧人的神』(Attah el Roi)」(13節)。因此,這位使者被宣告為耶和華,並應許了唯有神能成就的事。此外,在《創世記》18章1節說,耶和華在幔利橡樹那裡向亞伯拉罕顯現,應許他以撒的出生。在第18節,祂再次被稱為耶和華。耶和華說:「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到了日期,我必回到你這裡……撒拉必生一個兒子。」當天使轉身向所多瑪走去時,其中一位被稱為耶和華的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並且,「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隨後補充說,亞伯拉罕仍站在耶和華面前。在亞伯拉罕為平原諸城代求的整個過程中,這位使者被稱為「主」(Adonai,這是一個僅給予真神的稱號),祂以耶和華的身分發言,並承擔了神赦免或懲罰的權柄,視其認為合適而定。當提到對所多瑪所宣告之判決的執行時,經文說:「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關於這類顯著的表達,問題不在於「它們可能意味著什麼?」,而在於「它們實際意味著什麼?」。若單獨看這些經文,或許可以強行解釋掉,但若在神關於此主題之連貫啟示的光照下,顯而易見的是,耶和華在位格上與耶和華有所區別;因此,在神格中存在不止一位擁有「耶和華」之名的位格。在此例中,「硫磺與火」可以與「從耶和華那裡」相連,意指「神的火」,作為閃電的隱喻表達。那麼這段經文的意思僅是:「耶和華將閃電降在所多瑪和蛾摩拉上。」但這不僅違背了希伯來文標點符號所指示的權威斷句,也違背了聖經的類比。換言之,這是一種不自然的解釋,並使這段經文與那些清楚指出「耶和華的使者」與「耶和華」(即神格中各位格)之間區別的經文產生衝突。
在《創世記》22章2節,神命令亞伯拉罕獻以撒為祭。耶和華的使者在獻祭的瞬間攔阻了他的手,並說(12節):「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在第16節,耶和華的使者說:「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在這裡,神、耶和華的使者與耶和華,是給予同一位格的稱號,祂指著自己起誓,並應許賜給亞伯拉罕眾多的後裔。因此,耶和華的使者必然是一位神聖的位格。
在《創世記》28章11-22節記載的雅各夢中,他看見一個梯子立在地上,梯子的頭頂著天,「耶和華站在梯子以上,說:我是耶和華你祖亞伯拉罕的神,也是以撒的神;我要將你現在所躺臥之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你的後裔必像地上的塵沙那樣多。」在這裡,那位在其他地方被稱為「耶和華的使者」,且曾給予亞伯拉罕同樣應許的位格,被稱為亞伯拉罕的神與以色列的神。在《創世記》32章24-32節,記載雅各與一位天使摔跤,那天使給他祝福,雅各在看見祂之後說:「我面對面見了神。」先知何西阿在《何西阿書》12章4節提到此事時說:「他與天使較力,並且得勝,哭泣懇求,在伯特利遇見神。神在那裡曉諭我們;耶和華萬軍之神,耶和華是祂可紀念的名。」與雅各摔跤的那位天使,就是萬軍之耶和華神。
B. 舊約的其他歷史書
在《出埃及記》3章1節,我們讀到神在何烈山向摩西啟示的記載。「耶和華的使者從荊棘裡火焰中向摩西顯現。」摩西轉過去看這大異象,「耶和華神見他過去要看,就從荊棘裡呼叫說……不要近前來。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又說:我是你父親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摩西蒙上臉,因為怕看神。」在這裡,耶和華的使者與耶和華是同一的,並被宣告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耶和華與耶和華的使者(即聖父與聖子,正如這些位格在其他地方,且通常在後來的聖經中所指稱的那樣)之間的位格區別,在《出埃及記》23章20節中得到了清晰的呈現,那裡說:「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預備的地方去。你是當在他面前謹慎,聽他的話,不可惹他,因為他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因為我的名在他裡面。」最後一句話等同於「我在他裡面」。神的「名」通常指顯現出來的神自己。因此,在《列王紀上》8章29節論到聖殿時說:「我的名必在那裡」,即「我必住在那裡」。正如新約中說父差遣子,且父在子裡面;這裡也說耶和華差遣耶和華的使者,且耶和華在他裡面。正如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耶和華的使者也有權柄隨己意赦免或懲罰。米開利斯(Michaelis)在他編輯的希伯來聖經邊註中,針對這段經文(《出埃及記》23:20)寫道:「Bechaí 根據卡巴拉(Kabbala)教導說,這位使者並非存在於神本體之外的受造物,而是神本體內部的流出(emanation),在《塔胡瑪》(Tanchuma)中解釋為『梅塔特隆』(Metatron),即『面之王子』,參見《約翰福音》6:46。」耶和華的使者是一位神聖位格,從《出埃及記》32章1節與33章1節中,神在百姓犯了拜金牛犢之罪後對摩西所說的話中,更加顯明。作為對那罪惡的懲罰,神威脅說不再親自與百姓同行。由於這種神聖憤怒的顯現,全會眾聚集在會幕門前,在神面前謙卑自己。耶和華降臨,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一般。摩西為百姓代求,說:「你若不親自同去,就不要把我們從這裡領上去。」耶和華說:「我必親自(即我本人)同去,使你得安息。」這表明一位神聖的位格——耶和華——先前曾引導百姓,而在他們悔改後,祂應許繼續與他們同在。這位被稱為耶和華的使者、耶和華自己,在《以賽亞書》63章9節被稱為「耶和華面的使者」,即那位作為神之形象的使者。因此,幾乎可以肯定,這位使者就是神的兒子,由祂所差遣,因此被稱為祂的使者;祂在《以賽亞書》63章1節被指定為以色列的拯救者與雅各的救贖主;祂來是為了啟示神,因為祂是神榮耀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神的名在他裡面,或者用新約的話說,神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祂裡面;祂在日期滿足的時候,為我們人類、為我們的救贖成了肉身,並顯出祂的榮耀,正是父獨生子的榮耀,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
在神百姓歷史的後續時期,這位同樣的神聖位格顯現為以色列的領袖與神。祂向約書亞顯現(5:14)為「耶和華軍隊的元帥」;向基甸顯現(《士師記》6:11)為耶和華的使者,並對他說話,即耶和華對他說:「你靠著你這能力去從米甸人手裡拯救以色列人。」在第16節再次說:「耶和華對他說:我與你同在,你就必擊打米甸人,如擊打一人一樣。」當基甸意識到對他說話的是誰時,他驚呼:「哀哉!主耶和華啊,我不好了,因為我面對面看見耶和華的使者。耶和華對他說:你放心,不要懼怕,你必不致死。」同樣的使者向瑪挪亞顯現,應許他一個兒子,並像對基甸所做的那樣,使火從磐石中出來,燒盡了放在上面的祭物,藉此顯明了自己的身分。當瑪挪亞知道這是耶和華的使者時,他對妻子說:「我們必要死,因為看見了神。」
C. 解釋這些經文的不同方式
對於這些以及舊約中類似的經文,若要顧及聖經的神聖權威,只有三種解釋方法。第一種是認為耶和華的使者是一位受造的天使,是那些不斷侍立在神面前、遵行祂旨意之靈中的一位。他承擔神聖稱號、宣稱神聖特權並接受神聖敬拜的事實,是基於「代表者有權使用他所代表之存在或位格的稱號與榮譽」這一原則來解釋的。他以神的口吻說話,因為神藉著他發言。這種假設在早期被廣泛採納,如果這類例子很少,且那位被稱為耶和華的使者沒有如此明顯地宣稱自己就是耶和華,或許還可以接受。而對這種解釋方式更具決定性的反對意見,是神話語後續部分的權威。這些經文並非孤立存在。教會或許會因為這些早期的啟示而對承認神格中位格的複數性感到猶豫。如果聖經在其他地方都將神啟示為僅有一位位格,那麼為了使這些經文與該啟示協調,幾乎任何程度的強行解釋或許都是可以被允許的。但事實恰恰相反;隨著聖經中神格內存在三個位格的事實日益清晰地被揭示,將這些經文解釋為與該教義不符,是極其不自然的。此外,我們還有新約受感作者的明確見證,即耶和華的使者、那位在舊約時代引導以色列人穿過曠野並居住在聖殿中的顯現之耶和華,就是基督;也就是那成了肉身、成就了預言中彌賽亞所當完成之工作的「道」,或神的永恆之子。使徒們毫不猶豫地將舊約中用來闡明希伯來聖經中耶和華的威嚴、作為或國度的語言應用於基督(《約翰福音》12:41;《羅馬書》14:11;《哥林多前書》10:4;《希伯來書》1:10-13,以及其他許多地方)。因此,新約清楚地將「道」或神的兒子與舊約中的耶和華的使者或「約的使者」等同起來。
解釋這些經文的第二種假設,承認耶和華的使者確實是一位神聖的位格,但否認祂在位格上與耶和華有區別。認為差遣者與被差遣者、說話者與被說話者是同一個位格。但這種假設對所有正確的解釋規則造成了極大的破壞,且與神話語後續的啟示如此不一致,以至於在教會中幾乎沒有得到支持。因此,我們只能採取教會中(至少自宗教改革以來)幾乎普遍採納的唯一解釋方式。這種方式承認神聖啟示的漸進性,並藉由後續啟示的更清晰光照來解釋早期聖經中模糊的暗示。那位向夏甲、亞伯拉罕、摩西、約書亞、基甸與瑪挪亞顯現,被稱為耶和華並被當作「主」(Adonai)來敬拜,宣稱神聖敬拜並行使神聖權能,被詩人與先知闡明為神的兒子、策士、和平之君、全能的神,並被預言將由童女所生,且萬膝必向祂跪拜、萬口必承認祂是天上的、地上的、地底下的一切之主的那位使者,正是我們現在所認識並敬拜的神與救主耶穌基督。以色列人所敬拜並順服的是「未成肉身的道」(Λ ό γος ἄ σαρκος);而我們所承認的主與神,是「成了肉身的道」(Λ ό γος ἔ νσαρκος)。
普遍公認的是,舊約確實預言了一位彌賽亞,一位將在日期滿足時顯現以成就祂百姓救贖,並藉此將真宗教的知識擴展到全世界的人。雖然清楚啟示了這位救贖主將是女人的後裔、亞伯拉罕的後裔、猶大支派與大衛家的人,但同樣清楚地啟示了祂必是一位神聖的位格。祂以得勝的君王、受苦的殉道者與神聖位格的不同面向呈現出來。有時這些表述在對這位即將來臨之拯救者的描述中結合在一起;有時在先知著作中,對祂性格的某一個面向被單獨或最突出地強調。然而,它們都在希伯來聖經中展現出來,因為它們都在我們主與救主……的位格與工作中結合並協調一致。
D. 詩篇
在《詩篇》第二篇中,外邦人被描述為聯合起來抵擋彌賽亞(1-3節)。神嗤笑他們的努力(4-5節)。祂宣告祂立彌賽亞為錫安君王的旨意。這位彌賽亞是一位神聖位格,原因很明顯:(1)因為祂被稱為神的兒子,正如已經證明的,這意味著與神同等。(2)祂被賦予了普世且絕對的統治權。(3)祂就是第11節中命令百姓敬拜的耶和華。(4)因為所有人都被要求承認祂的權柄並向祂致敬。(5)因為經文宣告凡投靠祂的都是有福的,而聖經宣告凡投靠君王的則受咒詛。
在《詩篇》第二十二篇中,描述了一位受苦者,我們的主在十字架上引用了其中的話語(1-19節)。祂祈求拯救(19-21節)。那次拯救的後果證明了這篇詩篇的主題必然是一位神聖位格。祂的受苦使得以下幾點成為確定:(1)所有善人都會敬畏並愛戴神,因為祂將這位受苦者從仇敵手中救出。(2)所有人的需求都將得到供應。(3)萬國都將歸向神。(4)祂所確保的福分將存到永遠。
在《詩篇》第四十五篇中,描述了一位必然是神聖位格的君王。(1)因為祂完美的卓越是祂所受讚美的原因。(2)因為祂的國度被宣告為公義且永恆的。(3)祂被稱為神,「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這在《希伯來書》1章8節被引用,並應用於基督,目的正是為了證明祂有資格接受所有受造物的敬拜。(4)教會被宣告為祂的新娘,這意味著祂對祂的百姓而言是至高愛戴與信靠的對象。
《詩篇》第七十二篇包含了對一位尊貴君王及其統治福分的描述。這些福分性質之高,證明了這篇詩篇的主題必然是一位神聖位格。(1)祂的國度是永恆的。(2)是普世性的。(3)它確保了人與神之間的完美和平,以及人與人之間的善意。(4)所有人都要藉著愛被帶領順服祂。(5)地上的萬國都要因祂得福,即正如我們在《加拉太書》3章16節中被明確教導的那樣,救贖的一切福分都是藉著祂臨到世界。因此,這篇詩篇的主題是世界的救贖主。
《詩篇》第一一○篇在新約中被反覆引用與闡釋,並應用於基督,以闡明祂位格的尊嚴與祂工作的性質。(1)祂是大衛的主。但若祂是大衛的主,祂怎能是大衛的子孫?這是基督向法利賽人提出的問題,目的是讓他們確信,他們對彌賽亞的觀念遠低於他們自己聖經中的教義。祂確實將是大衛的子孫,正如他們所期待的,但同時祂也擁有使祂成為大衛之主的本性。(2)憑藉這種神聖本性,祂將坐在神的右邊;也就是說,在榮耀與統治權上與神同等。這正是使徒在《希伯來書》1章13節對這段經文的闡釋。神從未對任何天使,即任何受造物說過:「坐在我的右邊。」這篇詩篇的主題不是受造物;若不是受造物,祂就是創造主。(3)這位既是大衛子孫又是大衛之主的位格,永遠既是祭司又是君王。這在《希伯來書》7章17節再次被提及,以證明祂必然是一位神聖位格。唯有因為祂擁有「無窮之生命」,或者如其他地方所說,因為祂像父一樣在自己裡面有生命,祂才可能成為永遠的祭司與君王。(4)在第5節,祂被宣告為至高的主,因為祂被稱為「主」(Adonai),這是一個從未給予除真神以外任何人的稱號。
E. 先知書
在《以賽亞書》4章2節,預言了「耶和華的苗裔」的顯現,祂的降臨被歸因於足以證明祂是一位神聖位格的果效。這些果效是潔淨、罪的赦免與完全的安全。
第六章包含了先知異象中耶和華在聖殿中的記載,祂被晝夜敬拜祂的天使軍隊所環繞。使徒約翰在《約翰福音》12章41節告訴我們,這位被宣告為耶和華、作為天使敬拜對象的位格,正是基督,現在所有基督徒與天使都敬拜祂。
在第七至九章,預言了一位由童女所生之子的誕生。這位孩子就是與父同等的永恆神之子,證明如下:(1)從祂的名字「以馬內利」來看,意為「神與我們同在」,即神在我們的人性中。(2)以色列地被稱為祂的地。(3)祂被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之君」。(4)祂的國度是永恆且普世的。(5)祂降臨與統治的後果,唯有從神的統治中才能流露出來。在第十一章,我們有另一段關於祂位格與國度完美的描述,這僅適用於神的位格與國度。唯有在神掌權的地方,預言中拯救者降臨時所伴隨的和平、聖潔與福分才會出現。同樣的論證也可以從《以賽亞書》後段(第四十章至六十六章)中關於彌賽亞及其國度的先知性描述中得出。這位彌賽亞將成就祂百姓的救贖,不僅是從巴比倫的被擄中,而是從一切邪惡中;為他們確保罪的赦免與與神的和好;確保真宗教在全地普及;最終,確保光明國度對黑暗國度的完全勝利。這是一項唯有神聖位格才能成就的工作。
先知彌迦(5:1-5)預言有一位將在伯利恆出生,祂將是:(1)以色列的統治者,即神所有百姓的統治者。(2)雖然祂將在時間中出生並由婦人所生,但祂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3)祂將在神的能力與威嚴中統治,即在祂的治理中彰顯出神聖屬性與榮耀的擁有。(4)祂的統治將是普世的;(5)其果效是和平,即完美的和諧、秩序與福分。
先知約珥並沒有明確地將救贖主的位格帶入視野,除非是在2章23節那段有爭議的經文中。他經歷了彌賽亞預言的慣常循環;預言百姓的墮落,責備他們的罪,威脅神聖的審判,然後應許藉由一位「公義的教師」(根據對2章23節的一種解釋)帶來拯救,隨後是聖靈澆灌在凡有血氣的身上。聖靈的恩賜在各處都被描述為彌賽亞時代的特徵性福分,因為這是藉由救贖主死亡的功勞所確保的。祂如此賜下聖靈,是祂確實為神的最高證據。
在《耶利米書》23章1節,預言了神百姓的復興或救贖。這項救贖將由一位被宣告為以下身分者來成就:(1)大衛的後裔。(2)祂被稱為「苗裔」,這一稱號將此預言與《以賽亞書》中彌賽亞獲得同樣稱號的預言聯繫起來。(3)祂將是一位君王。(4)祂的統治將是繁榮的,猶大與以色列將再次聯合;即完美的和諧與和平將得到確保。(5)這位拯救者被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在第三十三章,預言了同樣的拯救,且這裡給予耶路撒冷的名字,在先前的經文中是給予彌賽亞的。在前一種情況下它是象徵性的,在後一種情況下它是具有意義的。
在《但以理書》2章44節,預言彌賽亞的國度是永恆的,註定要取代並吞併所有其他國度。在7章9-14節,說到有一位像人子的,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祂;祂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祂的國必不敗壞。在9章24-27節,記載了關於七十個七的預言,以及彌賽亞的降臨與工作,這項工作確實是神聖的。
《撒迦利亞書》的前六章是一系列異象,預示了猶太人從巴比倫的回歸、城市的修復與聖殿的重建;百姓隨後的墮落;彌賽亞的降臨;祂國度的建立以及猶太人的分散。從第九章到書末,同樣的事件以普通的先知語言被預言。耶路撒冷被呼召為她君王的降臨而歡呼。祂將是謙卑溫柔的,不張揚且和平的,祂的統治將是普世的。在第十一章,祂被描述為一位牧人,試圖最後一次聚集祂的羊群。祂將被祂來要拯救的人所拒絕,並以三十塊銀錢被賣。為了這項滔天大罪,百姓將被交給長期的荒涼;但最終神將把恩惠與懇求的靈澆灌在他們身上,他們必仰望我,耶和華說,就是他們所扎的,並必哀哭。這位牧人被宣告為神的同伴、夥伴或同等者。祂的國度必得勝,必成為普世的,聖潔必在各處掌權。
在瑪拉基書 3:1-4 中,預言了以下幾點:(1.)必有一位使者顯現,為主的道路作預備。(2.)主,即耶和華,那「立約的使者」,亦即彌賽亞,必來到祂的殿中。(3.)在祂降臨時,惡人必被毀滅,而教會必得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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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從這番簡略的檢視中,我們也能清楚看出,舊約明確預言了一位披戴我們人性之神聖位格的降臨,祂將成為世界的救主。祂必是女人的後裔、亞伯拉罕的後裔,出自猶大支派、大衛家;祂將由童女所生;祂是多受痛苦的人;祂要「以自己的靈魂作贖罪祭」。然而,舊約同樣明確地宣告祂就是耶和華的使者、耶和華、以羅欣(Elohim)、阿多乃(Adonai)、全能的神,祂行使一切神聖的特權,並配得世人與天使的敬拜。這就是舊約關於彌賽亞將是何等位格的教義;而這也正是新約關於拿撒勒人耶穌實際上是何等位格的教義。